2012年12月4日 星期二

Life of Pi - 李察派克


李察派克 與 口渴

少年去教堂偷喝聖水 神父看到他 就說:你一定很【口渴】。老虎本來的名字,也是【口渴】,因為文件弄錯,才變成【李察派克】。也就是說:李察派克 就是 口渴,口渴 就是 李察派克。

至於李察派克是誰? 歷史上 真的有過這個故事,一個十七歲少年的海上漂流故事。


1884年,英國【木犀草號 Mignonette】,在南大西洋發生船難,四名倖存者擠上一個小艇,這四個人分別是:船長Dudley,大副Stevens,水手Brooks,根打雜的17歲少年【Richard Parker】,帕克是一個沒有親人的孤兒,第一次海上長途旅行,他希望此行可以讓他變成一個真正的男子漢。

小艇上只有兩個罐頭,沒有淡水。起初三天他們什麼都沒吃,第四天他們打開了一個罐頭並且吃光,之後他們抓到了一隻烏龜,這烏龜和另外一個罐頭,讓他們繼續存活接下來的幾天。

後來的八天他們面臨斷糧,沒有食物,沒有飲水,無法吃喝。而這個時候,打雜少年【李察派克】奄奄一息的躺在船底,因為幾天前,他不聽勸告,喝了海水,看起來快要死了。



 第十九天,船長Dudley做了一個決定,他要大家抽籤,看看誰必須犧牲,好讓其他人活下來。水手Brooks拒絕,他不喜歡抽籤這個點子。

第二十天,船長Dudley對著大副Stevens比出了手勢,大副跟水手知道,他要動手了。船長祈禱了一下,然後拿出小刀,殺了【李察派克】,刀子劃過頸靜脈,鮮血噴出,他的血與身體,提供了存活的三人,繼續存活。

第二十四天,終於有船出現了。三名倖存者被一艘德國船隻救起,他們被送回英國的Falmouth,然後被捕,被起訴,水手Brooks成為控方證人,儘管船長Dudley和大副Stevens強調,這是【必要之惡】,但最後他們仍被起訴,以謀殺的罪名起訴。



這個只活了17年的少年,他的名字,叫做【李察派克】。



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R_v_Dudley_and_Stephens

Life of Pi - 我永生難忘的電影。



Life of Pi 的食人島,到底是甚麼?

我是一個看甚麼電影,幾乎都會感動流淚的人,不過看完【Life of Pi】之後,我傻在戲院裡面,哭不出來。

哭不出來,因為我太驚訝,我太驚訝居然會看到這樣一部電影,一部超乎我的想像,讓我無暇感動,無暇淚流的曠世鉅作。

有關【兩個故事,你相信那一個?】的話題,已經太多人有過討論,這篇文章,我想談談,【食人島】到底是啥?

我認為,食人島,就是一具屍體,是小艇帆布下的廚師屍體,一個滿布著蛆,卻讓PI賴以為生的屍體。一開始PI對於吃肉無法接受,更別說殺生。但後來 他不只殺人 還吃肉。

每次上船 與老虎鬥爭,就是理性與野性的對抗。你有沒有發現,PI與老虎 越來越能相處,衝突漸漸減少,這代表甚麼? 代表PI已經跟吃肉這件事情妥協。畢竟他已經殺了廚師。

等到魚也吃完,乾糧也吃完之後,PI望著船底的帆布,隱喻著恐懼,他不願面對的一塊。接著暴風雨來了,他大喊神,並且躲進帆布裡。風雨過後,人形島出現了。



島尾的盤根錯節,是人的經絡血脈。好吃的樹根或地瓜,其實是人的腳趾頭。滿島的狐蒙,其實是滿佈【廚師屍體】的蛆,因為是蛆,當李察派克上島吃狐蒙時,沒有一隻狐蒙驚嚇逃走。(那隻蛆會被驚嚇呢?) 

當最後的防線瓦解了,PI得到了海上漂流過程中,從未有過的溫飽,好舒服!靠著吃屍體,吃蛆,多開心啊!爬上樹幹睡覺的時候,還有一堆蛆,在他身上亂爬!他不在乎,整個陷入了.....

這個時候 他看到了牙齒!人的牙齒。

PI這才驚覺:「不,我不能這麼毫無抗拒的吃人,還吃得這麼理所當然,這是人的牙齒,這是一個讓我無法繼續【為人】的【食人島】,我要逃離這裡,我要回到文明。」



最後的理智,喚醒了他。當PI踩上墨西哥的沙灘時,他知道他終於回到了文明的世界。那個殺人,而且吃人的【李察派克】,頭也不回的走進樹林,這輩子再也沒有見過。





PI的大哭,是因為一種抽離,與自我的抽離。一個他再也不願想起的自我,那個殺人且吃人,為了求生,海上漂流227天的,真我-【少年PI】。

看到這裡,你可以回想一下,當初廚師(鬣狗)其實老早就站在小艇船頭,沒等大家陸續上船,他自私的放船逃生。水手(斑馬)王柏傑情急之下,一躍而下,結果他跳斷了腿,躺在小艇尾部,奄奄一息。

幾天之後,靠著浮木一息尚存的媽媽(紅毛猩猩Orange Juice),從海上漂來,PI親自伸出船槳,讓媽媽上船。他問:【你的兒子呢?媽媽沒有回話,悲傷的望向遠方】。



水手因為斷腿,身體狀況一天比一天還差。廚師建議截肢,並且要求母子協助。沒有麻藥的情況下,水手在疼痛中死去,媽媽與廚師爭吵,結果也被廚師殺了。

這一切的過程,信仰三神,長期茹素的PI,只會無助旁觀,甚至逃避,然而逃避的結果,是眼睜睜的看著媽媽被殺害,而無所做為。悔恨與憤怒湧上心頭,少年的心中,第一次,燃起了殺機。


 
     
     




【COME ON~COME ON!】當PI如此吼叫著的時候,李察派克,突然從船底竄出(海上漂流之後 第一次出現),一口咬死了鬣狗。事實上卻是,少年殺了廚師,從此之後,小船上,只剩他一個人。

他不想面對被他所殺的屍體,他無法接受這一切,所以他躲到小艇外的小筏。但躲了又躲之後,肚子會餓,為了活下去,他得回到船上,想想辦法。

船上的老虎,代表殺念,兇暴,殺人的他,他不想面對,每次上船拿食物,總要掙扎。這部分,我相信李安使用【人虎抗爭】的陳述方法,來說明這個狀況。



一天一天過去,乾糧吃完了,少年知道,他必須補魚,殺魚,好讓自己活下去。殺了魚的他,痛哭懺悔,他說:【我可以不吃肉,但李察派克不行,我得餵飽他。】其實,要餵飽的人,就是PI自己。 

之後,PI克服了吃生肉的恐懼,餵食老虎的那段,就是在陳述,他的排斥感,漸漸消失,人與虎的鬥爭,也逐漸淡化。甚麼意思?PI已經可以大方吃肉,不再內心掙扎了。

當魚吃完了以後,PI已經駕馭這個恐懼感,他大吼就足以把老虎趕進帆布中,這時他盯著帆布,靜靜三秒鐘,暗示著帆布裡面,有著令他依舊恐懼,且不願碰觸的東西。


甚麼東西?一具已經腐爛,爬滿著蛆的【廚師屍體】。


於是,我相信李安想告訴大家的,是一個極度黑暗,不願回想的海上喋血事件,一個茹素信神的小男孩,被迫殺人,吃肉,甚至吃人,才能存活下來。

然而這麼殘忍灰暗的電影,李安居然可以用【普級】的手法來拍出。以至於我可以放心的帶著孩子一起欣賞,而不必擔心,他們會看到甚麼,我必須解釋甚至安撫的畫面。

李安的偉大,在於他讓不同種族,不同宗教,不同年紀,不同性別,不同教育背景的人,看了電影之後,各自帶著自己的結局離開戲院。沒有誰比較高,誰比較懂,只有你看到了甚麼?或是 你願意相信甚麼?



李安的電影,無懈可擊,我找不出一個可以挑剔的地方。